農民工是改革開放催生的新群體,他們在城鄉之間流動,用辛勤付出改變了個人和家庭的命運,也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進一步促進農民工高質量充分就業,推動農民工市民化高質量發展提出了要求。
數據顯示,目前全國農民工約有3億人,其中外出務工農民工1.9億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加強服務保障工作,讓農民工更好安居樂業,關乎億萬家庭的幸福。《意見》的出臺,是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作為推進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主力軍,農民工廣泛分布于制造、建筑、批發和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針對經濟結構不斷優化、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等趨勢,《意見》提出了“擴大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業就業規模”“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技能提升”等舉措。這將有利于充分釋放相關社會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進一步促進農民工就業增收。以家政行業為例,目前我國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約3000萬人,而市場需求高達5000萬人,就業空間廣闊。
《意見》強調,“堅持外出就業和就地就近就業并重”“支持返鄉創業”。如果說,廣大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彰顯了“流動中國”的旺盛活力,那么,眾多就地就近就業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則為鄉村振興注入了內生動力。讓鄉村成為就業創業的熱土,不僅要促進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擴大縣域就業容量,還要優化創業政策環境,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每項工作都需扎實推進。
廣大農民工用辛勤的汗水為我國現代化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他們的勞動權益理應得到更好的保障。在規范企業用工管理、保障勞動報酬等權益和維護社會保險權益等方面,《意見》提出了諸多具體措施。“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以工程建設等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推動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每一項政策都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將為農民工群體進一步織密勞動權益保障網。
人口流動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蘊含著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能。農民工既是穩就業重點群體之一,也是市民化的主力。《意見》明確,“促進進城農民工均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并從落戶、隨遷子女教育、住房、市民化服務等方面提出了相應保障措施。“均等”兩個字說起來簡單,卻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所在。牢牢把握以人為本這一重要原則,為進城農民工解決后顧之憂,讓他們真正感受到“此心安處是吾鄉”,才能更好融入城市,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
現代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隨著時代的發展,“農民工”這個社會身份終將消失,成為歷史名詞,而這也意味著城鄉二元鴻溝的彌合。期待這一天早日到來。(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鄧浩)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評論理論頻道開放投稿,原創評論、理論文章可發至cepl#ce.cn(#改為@)。詳見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評論理論頻道征稿啟事。
相關文章:培養農民工發揮一技之長